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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V 4.1 食蒜品 (Lasuṇavagga)

NV 4.1, 793-837 NV4.1,793-837 NV-4-1
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学处的第一至第十条,内容涉及饮食(食蒜)、个人卫生(除毛、清洗)、对治欲念、与比丘的互动、乞食规范、环境保护以及远离世俗娱乐等方面的具体规定。

Bhikkhunivibhaṅga Pācittiyakaṇḍa

NV 4.1 食蒜品 (Lasuṇavagga)

各位尊者,现在开始诵读一百六十六条单堕法。

1 NV 4.1.1 单堕一 (Paṭhamasikkhāpada)

Section titled “1 NV 4.1.1 单堕一 (Paṭhamasikkhāpada)”

我是这样听闻的: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优婆塞公开表示愿意向比丘尼僧团布施大蒜,他说:“哪位尊者需要大蒜,我可以提供。”他还吩咐田地的看护人:“如果比丘尼们来了,就给每位比丘尼两三束大蒜。”[793]

那时,舍卫城正在举行节庆,需要大蒜的人很多,所以优婆塞准备的大蒜很快就用完了。比丘尼们来到那位优婆塞的住处说:“贤友,我们需要大蒜。”优婆塞回答说:“尊者们,已经没有了,所有备好的大蒜都分完了。请你们去田地里看看吧。”

偷兰难陀比丘尼前往田地,却不知满足,让人取了大量的大蒜。田地的看护人见了便抱怨、指责、批评说:“这些比丘尼怎么能这样,不知节制地拿走这么多大蒜呢!”

其他比丘尼们听到了看护人的抱怨。其中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也批评说:“尊者偷兰难陀怎么能不知节制地拿走这么多大蒜呢?”她们将此事报告给世尊。

世尊问:“比丘们,偷兰难陀比丘尼真的不知节制地拿走了大量大蒜吗?” 比丘们回答: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比丘们,偷兰难陀比丘尼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在进行了一番教诫后,佛陀对比丘们说:

“比丘们,在过去世,偷兰难陀比丘尼曾是一位婆罗门的妻子,她有三个女儿,分别叫难陀、难陀瓦提和孙陀利难陀。后来,那位婆罗门去世后,投生为一只天鹅,它的羽毛全都是纯金的。这只金天鹅会飞回来,每次都给它的三个女儿各留下一根金色的羽毛。

然而,比丘们,当时的偷兰难陀比丘尼心想:‘这只天鹅每次只给我们一根羽毛。’于是她抓住了那只金天鹅,把它的羽毛全部拔光了。结果,天鹅新长出来的羽毛都变成了白色的。比丘们,那时,偷兰难陀就是因为过度贪婪而失去了黄金。如今,她又会因为贪婪而失去大蒜。”

佛陀诵出偈颂: “所得应满足,过贪实为恶;
捕捉天鹅王,从此失黄金。”

于是,世尊从不同角度呵责了偷兰难陀比丘尼的难以教导……然后说:“比丘们,比丘尼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——”

“任何比丘尼,食用大蒜,犯单堕。”[794]

任何比丘尼:指任何一位,无论其背景、身份……这里特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。[795]

大蒜:指产自摩揭陀国的那种大蒜。

食用:如果心里想着“我要吃”而接受大蒜,犯轻违罪。每咽下一口,就犯一次单堕。

  1. 对大蒜有“是大蒜”的认知而食用,犯单堕。[796]
  2. 对大蒜不确定是否为大蒜而食用,犯单堕。
  3. 对大蒜误以为“不是大蒜”而食用,犯单堕。
  4. 对非大蒜的食物误以为“是大蒜”而食用,犯轻违罪。
  5. 对非大蒜的食物不确定是否为大蒜而食用,犯轻违罪。
  6. 对非大蒜的食物有“不是大蒜”的认知而食用,无犯。

如果食用的是洋葱(palaṇḍuka)、作为佐料的碎蒜、呵梨勒果、一种叫“奢婆”的蒜,或作为汤、肉、油、沙拉等食物的调味品,或为增添风味而使用,不在此戒之限。此外,精神错乱者、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797]

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尼剃除了私处的体毛,然后在阿致罗筏提河的同一个渡口,与一群妓女一同裸体沐浴。那些妓女们见了便讥讽、指责说:“这些比丘尼怎么也剃除私处的体毛?跟我们这些在家享受欲乐的女人一样!”[798]

其他比丘尼听到了妓女们的讥讽。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也批评说:“六群比丘尼怎么能剃除私处的体毛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六群比丘尼真的剃除了私处的体毛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们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任何比丘尼,剃除私处体毛,犯单堕。”[799]

任何比丘尼: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。[800]

私处(sambādha):指腋下和阴部。

剃除:即使只去除一根体毛,也犯单堕。去除多根体毛,同样犯单堕。

因疾病需要治疗(如皮肤病),精神错乱者,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01]

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两位比丘尼因情欲的烦恼难以忍受,便进入一间静室,用手掌拍打自己的私处。其他比丘尼听到声音,赶过去问那两位比丘尼:“尊者,你们为什么和男人做不净行?”她们回答:“尊者们,我们没有和男人做不净行。”并将实情告知了其他比丘尼。[802]

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用手掌拍打私处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比丘尼们真的用手掌拍打私处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们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(比丘尼)以手掌拍打(私处),犯单堕。”[803]

以手掌拍打(Talaghātaka):指为了享受接触的快感,用任何物品——哪怕是用一片莲花瓣那样轻的东西——拍打阴部,即犯单堕。[804]

因疾病需要(如涂药),精神错乱者,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05]

4 NV 4.1.4 单堕四 (Catutth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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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曾是国王后宫宫女的女子在比丘尼僧团中出家了。另有一位比丘尼因情欲的烦恼难以忍受,便去问那位前宫女:“尊者,以前国王常常来找你们,你们是如何忍受(欲望的)?”她回答说:“尊者,我们用一种树胶做的工具(jatumaṭṭhaka)。”“尊者,那是什么东西?”于是,那位比丘尼便向她描述了那个工具。[806]

后来,这位比丘尼也弄来一个那样的工具使用,但用完后忘了清洗,就随手丢在一旁。其他比丘尼看到工具上爬满了苍蝇,便问:“这是谁做的?”那位比丘尼承认说:“是我做的。”

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使用这种工具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比丘尼真的使用了那种工具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(比丘尼)使用自慰工具,犯单堕。”[807]

自慰工具(Jatumaṭṭhaka):指用树胶、木头、面粉或粘土等材料制成的(仿男性生殖器的)工具。[808]

使用:指为了享受接触的快感,将任何物品——哪怕是一片莲花瓣——插入阴部,即犯单堕。

因疾病需要,精神错乱者,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09]

5 NV 4.1.5 单堕五 (Pañcamasikkhāpada)

Section titled “5 NV 4.1.5 单堕五 (Pañcamasikkhāpada)”

那时,世尊住在释迦国的迦毗罗卫城尼拘律园。当时,摩诃波闍波提·乔达弥(摩诃波闍波提·瞿昙弥)前来拜见世尊。她礼拜后,站在下风处说:“世尊,女性身体会产生异味。”世尊听后,对她说:“比丘尼们应该用水清洗以保持清净。”并为摩诃波闍波提·乔达弥开示佛法,使她欢喜信受。摩诃波闍波提·乔达弥礼谢世尊后,绕佛三匝离去。之后,世尊以此因缘告诉比丘们:“我允许比丘尼用水清洗身体。”[810]

当时,有一位比丘尼听到世尊允许用水清洗,便在清洗时插入过深,导致阴道受伤。她将此事告诉了其他比丘尼。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清洗得那么深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那位比丘尼真的因为清洗过深而受伤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比丘尼在用水清洗时,(手指)最多可深入至两个指节。超过此限度者,犯单堕。”[811]

用水清洗:指清洗阴道。[812]

最多两个指节:指用两根手指清洗时,深入的深度不能超过两个指节的长度。

超过此限度:如果为了享受接触的快感,哪怕只超过一根头发丝的深度,也犯单堕。

  1. 在超过两个指节的深度时,认知到“已超过”,犯单堕。[813]
  2. 在超过两个指节的深度时,心里“不确定”是否超过,犯单堕。
  3. 在超过两个指节的深度时,误以为“未超过”,犯单堕。
  4. 在未到两个指节的深度时,误以为“已超过”,犯轻违罪。
  5. 在未到两个指节的深度时,心里“不确定”是否超过,犯轻违罪。
  6. 在未到两个指节的深度时,认知到“未超过”,无犯。

深入深度在两个指节以内;因疾病需要;精神错乱者;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14]

6 NV 4.1.6 单堕六 (Chaṭṭh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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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名叫阿罗汉的大臣在比丘僧团中出家,他的前妻也在比丘尼僧团中出家。有一次,那位比丘在前妻(比丘尼)面前用餐。那位比丘尼便为他递送饮水、用扇子为他扇风来服侍他。比丘拒绝说:“姐妹,请不要这样做,这不合适。”她却生气地说:“以前我为你做过那么多事,现在这么一点小事你都不能接受吗?”说完,她把水碗扣在他头上,并用扇子打他。[815]

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殴打比丘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那位比丘尼真的殴打比丘了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任何比丘尼,在比丘用餐时,用饮水或扇子(近身)伺候,犯单堕。”[816]

任何比丘尼: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。[817]

比丘: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。

用餐时:指正在食用五种主食之一时。

饮水:指任何可饮用的液体。

扇子:指任何一种扇子。

伺候:指站在伸手可及的范围内,犯单堕。

  1. 对比丘有“是比丘”的认知,并用饮水或扇子伺候,犯单堕。[818]
  2. 对比丘不确定其身份,但仍然伺候,犯单堕。
  3. 对比丘误以为“不是比丘”,但仍然伺候,犯单堕。
  4. 站在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外伺候,犯轻违罪。
  5. 在比丘吃非主食(硬食)时伺候,犯轻违罪。
  6. 伺候未受具足戒的沙弥等,犯轻违罪。
  7. 对未受具足戒者误以为“是比丘”而伺候,犯轻违罪。
  8. 对未受具足戒者不确定其身份而伺候,犯轻违罪。
  9. 对未受具足戒者认知到“不是比丘”而伺候,犯轻违罪。

只是将水或扇子递给比丘,或让别人递送,或命令未受具足戒者去伺候。此外,精神错乱者、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19]

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在谷物收获的季节,比丘尼们去向在家人请求生的谷物,并自己运回城里。在城门口,守卫拦住她们说:“尊者们,分我们一些吧。”守卫为难了她们一番才放行。比丘尼们回到住处后,将此事告知了其他比丘尼。[820]

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去索求生谷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比丘尼们真的去索求生谷了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们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任何比丘尼,自己索求或让别人索求生谷,然后自己或让别人炒、捣、煮后食用,犯单堕。”[821]

任何比丘尼: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。[822]

生谷:指稻、米、大麦、小麦、黍、稷、稗子等。

索求:指自己去请求。

让别人索求:指指使他人去请求。

炒、捣、煮:指自己或让别人进行这些加工。

如果心里想着“我要吃”而接受这些处理过的谷物,犯轻违罪。每咽下一口,就犯一次单堕。

因疾病需要;索求非谷类的其他豆类、种子等;精神错乱者;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23]

8 NV 4.1.8 单堕八 (Aṭṭhamasikkhāpada)

Section titled “8 NV 4.1.8 单堕八 (Aṭṭhamasikkhāpada)”

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在王宫任职的婆罗门,为了去领薪水而沐浴净身,他路过比丘尼的住处前往王宫。这时,一位比丘尼将一盆大小便从墙内向外泼洒,正好倒在了那位婆罗门的头上。婆罗门非常生气,指责道:“这些秃头的假沙门尼!怎么能把粪便倒在我头上!我要烧了她们的住处!”他拿起一支火把,冲进了比丘尼的住处。[824]

恰好,一位优婆塞从住处走出来,看到婆罗门拿着火把进来,便问:“朋友,你拿火把进来做什么?”婆罗门气冲冲地回答:“这些秃头的坏女人,把粪便倒在我头上,我要烧了她们的住处!”优婆塞急中生智,劝解道:“婆罗门,快去吧,这是吉兆啊!你今天一定会领到一千金和你的薪水。”婆罗门听后,重新洗了头,去王宫,果然领到了一千金和薪水。

之后,那位优婆塞回到比丘尼住处,将此事告知比丘尼们,并责备了她们的行为。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也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将大小便泼洒到墙外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比丘尼们真的将污物泼洒到墙外了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们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任何比丘尼,将大便、小便、垃圾或食物残渣,丢弃或让人丢弃到墙外或围栏外,犯单堕。”[825]

大便:指粪便。[P:826] 小便:指尿液。 垃圾(Saṅkāra):指各种废弃物。 食物残渣(Vighāsa):指吃剩的饭菜、骨头或洗碗水等。 (Kuṭṭa):指砖墙、石墙、木墙。 围栏(Pākāra):指砖制、石制、木制的围栏。 墙外/围栏外:指墙或围栏的另一边。 丢弃:自己丢弃,犯单堕。 让人丢弃:命令他人丢弃,自己犯轻违罪。如果一次命令后,他人多次丢弃,(比丘尼)犯一次单堕。

丢弃前先向外查看,确认无人;丢弃在指定的垃圾场;精神错乱者;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27]

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婆罗门的大麦田紧挨着比丘尼的住处。比丘尼们将大便、小便、垃圾和食物残渣都丢弃到他的田里。那位婆罗门抱怨、指责说:“这些比丘尼怎么能污染我们的大麦田呢?”[828]

其他比丘尼听到了婆罗门的抱怨。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也批评说:“比丘尼怎么能将大便、小便、垃圾和食物残渣丢弃在有植被的地方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比丘尼们真的将污物丢弃在庄稼地里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们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任何比丘尼,将大便、小便、垃圾或食物残渣,丢弃或让人丢弃在有植被的地方,犯单堕。”[829]

大便、小便、垃圾、食物残渣:定义同前一学处。[830]

有植被的地方(Harita):指种植的谷物、蔬菜等,以及任何供人使用的植物。

丢弃:自己丢弃,犯单堕。

让人丢弃:命令他人丢弃,自己犯轻违罪。如果一次命令后,他人多次丢弃,(比丘尼)犯一次单堕。

  1. 在有植被的地方,认知到“有植被”而丢弃,犯单堕。[831]
  2. 在有植被的地方,不确定是否“有植被”而丢弃,犯单堕。
  3. 在有植被的地方,误以为“没有植被”而丢弃,犯单堕。
  4. 在没有植被的地方,误以为“有植被”而丢弃,犯轻违罪。
  5. 在没有植被的地方,不确定是否“有植被”而丢弃,犯轻违罪。
  6. 在没有植被的地方,认知到“没有植被”,无犯。

丢弃前先查看,确认无植被;丢弃在田埂上;事先征得主人的同意后丢弃;精神错乱者;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32]

10 NV 4.1.10 单堕十 (Dasamasikkhāpada)

Section titled “10 NV 4.1.10 单堕十 (Dasamasikkhāpada)”

那时,世尊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林园。当时,王舍城正在举办山顶节庆(Giraggasamajja)。六群比丘尼前去观看。在家的俗人们见了便讥讽、指责说:“这些比丘尼怎么能去看跳舞、听唱歌和音乐呢?跟我们这些享受欲乐的在家人一样!”[833]

其他比丘尼听到了人们的讥讽。其中少欲知足的比丘尼们也批评说:“六群比丘尼怎么能去看跳舞、听唱歌和音乐呢?”……此事传到佛陀那里,佛陀问道:“比丘们,六群比丘尼真的去观看歌舞音乐了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呵责道:“比丘们,她们怎么能这样做!这种行为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”于是,佛陀制定此学处:

“任何比丘尼,前往观看舞蹈、歌唱或器乐表演,犯单堕。”[834]

任何比丘尼:指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。[835]

舞蹈:指任何形式的舞蹈。 歌唱:指任何形式的歌唱。 器乐:指任何形式的器乐演奏。

  1. 动身前去观看,每走一步,都犯轻违罪。[836]
  2. 站在能看到或听到的地方观看或聆听,犯单堕。
  3. 离开后,又反复回去观看或聆听,每次都犯单堕。
  4. 如果舞蹈、歌唱、器乐是分开的,每前往观看一项,都犯一个轻违罪;每在一个地方观看或聆听一项,都犯一次单堕。

在寺院内站着,无意中看到或听到;有人来到比丘尼站、坐、卧的地方进行歌舞表演;在路上行走时无意中看到或听到;因处理要事必须前往某地,而那里恰好有表演;遭遇危难时;精神错乱者;此戒初制时的行为者,无犯。[837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