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签: 优陀夷
共有 9 篇经文包含标签 优陀夷:
- MN 66 鹌鹑喻经 (Laṭukikopamasutta)
佛陀通过鹌鹑被绳索束缚的比喻,教导不同根性的人在面对微小执着时的反应,阐明了欲乐与出离乐的区别,并指明了从初禅到想受灭定的超越之道。
- BV 2.1 僧残一:故泄不净 (Sukkavissaṭṭhisikkhāpada)
本学处是比丘戒律中十三条僧残罪的第一条,规定了比丘故意泄出精液的行为构成僧残罪。经文通过尊者施越的案例,详细阐述了制戒缘起、梦遗的豁免情况,并对不同动机和情境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罪与非罪界定。
- BV 2.2 僧残二:染心碰触 (Kāyasaṃsaggasikkhāpada)
本学处是佛陀制定的第二条僧残戒,旨在防止比丘因贪欲而与女性发生身体接触,以保护梵行的清净。
- BV 2.3 僧残三:染心粗话 (Duṭṭhullavācāsikkhāpada)
本学处规定,比丘不可出于淫欲之心,对女性使用涉及性行为的粗俗或暗示性语言,旨在维护僧团的清净与言语的庄重。
- BV 2.4 僧残四:不净侍奉 (Attakāmapāricariyasikkhāpada)
这是比丘律中第四条僧残戒。该学处规定,比丘不可因贪染之心,在女性面前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而赞叹以性行为作为供养,并称之为最高的供养。
- BV 2.5 僧残五:作媒人 (Sañcarittasikkhāpada)
这是比丘律中关于禁止僧人担任媒人、撮合男女关系的学处,旨在防止比丘卷入世俗纠纷,保持梵行的清净。
- BV 3 不定篇 (Aniyatakaṇḍa)
不定篇包含两条学处,处理比丘与女性在可疑情况下独处的界定与判决。其罪行性质“不定”,需依赖可信优婆夷的证词来裁定是波罗夷、僧残还是单堕。
- BV 5.7 水生物品 (Sappāṇakavagga)
本品包含十条单堕学处,内容涵盖故意杀生、使用含生物的水、维护僧团决议的严肃性、不覆藏他人的严重过失、受具足戒的年龄限制,以及如何对待持有恶见的僧人和沙弥等僧团纪律。
- CV 3 集篇 (Samuccayakkhandhaka)
详细阐述比丘在犯下僧残罪后,如何通过别住、摩那埵等一系列僧务决议程序来恢复清净的律典。